I took your name*
24 11 2006
最近幾個月來,我的腦子裡一直間而出現一種可怕的症狀,姑且稱之為記憶障礙症吧,用白話來形容究竟發生了什麼事,就是我會忽然忘記別人的名字。忘記別人的名字是很正常的事吧,大家不都是偶爾如此嗎?如果忘記的如果是一些久未聯絡的或不熟的人也就罷了,可怖的是有些對象明明就是每天都會見面一次以上的人,但在一見到人的同時就是想不出名字,或是該人在視線範圍中存在了相當時間後,突然要和其談話時其名卻浮不出來。就談話對象來說,自己的名字被忘記這種事往往帶有某種負面的意義,因此我們是要盡全力去隱瞞的。
通常記憶障礙之情事發生時的應變作為,會隨吾人是會話中的客體或主體而分成兩大類:
如果是先被對方發現或是對方主動發言的話,那大家反正就先開始聊起來,大概十秒內(十秒鐘對記起熟人名字這種事來說其實就等於永恆)就會記起名字了,這種情形雖然令人不安但究竟事小;狀況二則是真正有口難言:當想和別人開始對話的時候,就會因為名字記不起來的緣故導致連第一句話都出不來(你跟人家講話時是不是第一句都是叫對方名字),若對方是處於移動狀態中的話,就很可能在你想名字時脫離你的接觸範圍,為了使對方注意到我們和我們欲與其對話之需求的存在,我們必須在很短的時間內,轉而使用其他的方法來引起談話客體的注意,像是 1)使用「ㄟ!」或是「嘿,」、「哈囉─」、「You-hoo-」這樣的發語詞,雖然如此一來尚能順利開始溝通,但對方也可能因自己被化簡成一簡單發語詞,而產生不被尊重的負向感受,並將我們的心態解讀為不重視對方獨特性與存在感之自大行徑、並誤解我們係不將對方放在心上的傢伙。反之,若是 2)一語不發直接以肢體語言出擊,如拍肩、以指尖戳人等方式亦無法避免掉上述問題,尤其在對象為女性時累犯者更有被視為性搔擾之虞,這對實情是正遭受記憶障礙之苦的吾人來說實在是相當不堪。
為了深入探討這個問題,我們在 Google 上查了半天,也沒有發現什麼具決定性的資訊,倒是有幾個內容重複的網站警告有這種毛病的諸君要好好正視此問題,免得日久人緣因此下跌,進而導致被週遭人士不滿、甚至陞官無門等悲慘下場,令人看了十分難過,當然也有網站安慰我們其實這種事很常見,人們總是喜歡小題大作疑神疑鬼,不必過份在意這種問題。但不論是警告也好、安慰也罷,對此類記憶障礙之成因與其背後所內含之心理與生物學機制之解釋卻是付之闕如,這一避重就輕的結果,令向來對心理學深富與趣並想藉機自我診斷的吾人而言又是一次沈重的打擊。
但最後還是要告訴各位一個好消息,那就是雖然名字的問題目前仍是無解中,但其他方面的記憶我還是如往日般地優秀,尤其是誰在什麼時候扯了什麼鬼話的那種。我想這就像記憶可以分為兩種形式的道理一樣(或是更多種,請原諒我只修過普通心理學卻在此大放厥辭):一是學習技能的記憶,二是對於情境的記憶。從觀查某些因腦部受創而產生嚴重記憶障礙的人可以發現,雖然他對於自己在那裡、正在做什麼事(也就是情境記憶)很容易就忘掉,但對於學習特殊技藝以至操作熟練卻是完全沒有問題的;又比如說行動電話裡的記憶體可以分為兩種,所以開機後只消三秒鐘手機的作業系統就可以完全載入記憶體,但是再進入電話簿那部分的記憶體時卻又要再等個幾十秒…。總結就是:在我扯遠之後這整個問題的關鍵,也許只是某人聽到我抱怨自己記憶障礙時所回應的一句話:「我聽說人的記憶力在25歲之後就會開始下降了。」
* 雖然只有極少數的人會查覺,但標題 『I took your name』 是搖滾樂隊 R.E.M. 的一首歌名。




最後一句補充真是不甘寂寞。
moogy:那當然!